自建商铺被强拆
山东德州的赵先生2018年开始在本市经营蔬菜生意,所有经营房屋都具有合法产权证,生意非常红火,现在德州市政府在重点进行旧城改造工程,要求旧城区居民统一进行搬迁安置,因为赵先生的房屋性质是商业用房,拆迁方按住宅进行补偿,赵先生坚决不同意拆迁方按住宅补偿,因此双方最后协商无果。赵先生担心自己的房子会遭到强拆。
实践中,房屋要进行拆迁应如何进行。如协商不成,拆迁还是搬迁,有时候很难辨别。归纳下,可分为自行搬迁、强制搬迁、强制拆迁和暴力拆迁。
1.自行搬迁。
自行搬迁是被征收人在未被强制的情况下自主地实施搬迁。在房屋征收实践中,自行搬迁既不会制造不必要的矛盾,又可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征收人的财产利益。因此,凡是能动员说服被征收人自行搬迁的,不得采取强制搬迁措施。
2.强制搬迁。
强制搬迁与自行搬迁相对应,指被征收人未履行自行搬迁义务,由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强制措施而实施的搬迁,与自行搬迁不同,强制搬迁是一种被征收人的被动搬迁。搬迁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应签订补偿协议,但该补偿协议是一种行政合同,应兼顾其合同性质方面的特点,不宜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强制执行权。当被征收人不履行该补偿协议时即构成违约,作为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的房屋征收部门可请求被征收人继续履行协议约定的搬迁义务,在被征收人经请求后仍拒不履行的,房屋征收部门可申请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通常称为强拆,指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征收人应就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4.暴力拆迁。
暴力拆迁是强制拆迁中的一种极端方式,指负责拆迁的单位为完成拆迁任务,指使本单位工作人员或雇佣非本单位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采用威胁、恐吓、殴打、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违法手段,强迫居民签订拆迁协议或对房屋进行非法强制拆除。在法律上,暴力泛指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强暴行为,它作为一种非法的强制性力量或武力,是为法律所禁止的。暴力拆迁不仅直接侵犯公民的人身及财产权利,而且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全和政府形象。征补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暴力拆迁活动。
取证技巧
1.现场取证要用高清的手机或相机进行拍摄,取证工作要证明和固定的是地点、时间、人物、车辆、现场情况五个因素。
2.强拆地点和时间,取证要将附件的地标建筑物连同现场一起拍摄,取证目的是为了准确证明拆迁现场所在的位置;在现场要及时报警,留下报警记录,报警时候要在电话里面说明现场情况。
3.强拆所参与的车辆要拍摄清楚,包括参与的具体人员;强拆的现场情况要不间断进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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