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致使宅基地上的房子倒塌,宅基地使用权还存在吗
案例分析
王某是某村村民,该村四周群山环绕,一到雨季就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今年发生了一次较大的泥石流,王某家未能幸免,房屋被冲塌。房子倒了后,村干部找到他,称按规定他家住宅原址要收回,如果要重建房屋,村里可以另给他一处宅基地。请问他原来宅基地的使用权还在吗?
王某原来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据此规定,本案中王某的房屋因泥石流而坍塌,他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他可以申请重新分配宅基地,但分得的宅基地不能保证是他原来的宅基地。
法律条文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深度解析
在发生自然灾害,原有宅基地不可能再用于建设住宅的情况下,该土地就不能作为宅基地使用,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因此,作为一种基本保障,就必须对丧失居住条件的集体成员提供新的宅基地,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分配给仍然属于本集体且丧失基本居住条件的农村村民的新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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