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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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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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买卖合同主张欠付货款能否得到支持?

发布者:张玉梅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97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未签订买卖合同主张欠付货款能否得到支持?

             真实案件代理编号:2019)沪0106民初53224号

1. 案情简介

原告余某与被告陈某属于卖家和买家关系,余某根据陈某的微信或电话下单,陈某上余某销售肉铺摊位提货,采用赊账形式。余某提交了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11月5日的销售凭证若干张,但是双方并无买卖合同,也无对账。陈某因经济困难,生意失败,无经济能力支付货款,余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

  • 2. 案件难点

买卖合同,没有书面合同,无法还原口头约定,事后也没对账,仅仅有销售凭证,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观点:

  • (1)无书面约定的买卖合同,也没有对账,根据“谁主张,谁举证”,若销售凭证还有瑕疵,在法律上难被支持!
  • (2)若有其他证据能佐证双方之间实际已经履行买卖合同交付货物义务,销售凭证也有单价和数量及总价,买家卖家有银行转账往来,能直接证明销售额总额,实际支付,那么欠付款项可以通过逻辑反映出来,被告也无有力证据否认,可以得到支持。

律师提醒:

对于在一定时间批量的买卖货品,实务中建议能签订纸质合同,尽量签订纸质合同,以便双方用来对账及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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