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沈峰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税务公司法刑事合规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台州某公司税务稽查应对

发布者:陈沈峰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3日|分类:税务 |441人看过

【审理机关】台州市某区国税局
【委托代理人】陈沈峰律师
【案情简介】

台州市某区国税局于2017年9月对台州某实业公司进行税务稽查,认为公司有虚开发票的行为,即货物并未是公司的,但是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具发票,金额150万左右,已经构成刑事标准,且虚开发票的人已经向当地税务局供述。公司股东在税务机关做笔录时将分红等情况都向税务局交代。

【承办过程】

本案代理律师介入后,针对公司股东的笔录的后果向股东一一说明,并指出税务机关在程序上和证据上存在的不足,并告诉股东和法人如何应对税务稽查,如何做好风险防控,并积极与当地税务局沟通协商。最终本案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案件结果】

最终本案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税务机关稽查局推到法规科,法规科不同意处罚,并没有处罚台州某有限公司。前置化解税务风险,系本案的亮点。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