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沈峰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税务公司法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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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某广告公司税务筹划案——成本发票化

发布者:陈沈峰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3日|分类:广告宣传 |487人看过

【审理机关】杭州市国税局
【委托代理人】陈沈峰律师
【案情简介】

杭州某广告公司系华东地区摄影摄像行业细分市场龙头,该公司摄像摄像业务利润很高,且成本发票难以获取,导致所得税较高,且存在预列成本的情况。

【承办过程】

本案代理律师介入后,了解了公司的财务税务状况,和法人、股东和财务深入沟通,同时法税同审,了解公司的法务状况以及合同状况,制定了具体方案。一是提出所有成本发票化,所有的成本由原先没有发票的变为全部委托某中介平台开具,合同也是委托中介平台,为杭州广告公司提供增票。二是在政策洼地设立核定征收企业,服务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3.5%,开票5000万以下一般不调整为查账征收企业。

【筹划结果】

为公司合理避税节税达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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