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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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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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律师承办的强奸罪被告人彭某某被判处缓刑

发布者:李志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6日|分类:刑事辩护 |149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彭某某尾随被害人董某到利州区南河XXXX宾馆,采取攀爬、翻窗的方式进入董某入住的房间,趁董某熟睡、酒醉意识模糊及房间黑暗之机,以讲普通话的方式掩盖自己的身份,被害人发现不是其朋友姚某某后,彭某某谎称自己有刀使用语言威胁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认为彭某某触犯了刑法第263条规定,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志律师辩护意见:1、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2、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3、犯罪情节较轻,有较好的悔罪态度,所在社区愿意协助司法机关进行帮教,没有再犯罪的社会危险,对其适用缓刑在所居住的社区不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请求适用缓刑。

 利州区人民法院采纳李志律师辩护意见,对彭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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