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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换主刀未与病人讲

发布者:吉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1045人看过

李某被医院确诊为右膝关节损伤须做手术,并于手术前签订了《手术知情同意书》。不料,临近手术时,医院却更换了主刀大夫未告知李某,手术失败。李某为此诉至法院。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判决李某胜诉,获赔4.8万元。

20104,李某在家中擦地板时不慎扭伤了右膝关节,在家休养两个月后,右膝仍未见好转。于是,他便来到乌市天池路某医院检查,确诊为“右膝关节损伤”。

同年6,该医院为李某提供手术方案,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告知李某手术医师为王大夫、张大夫二人。李某在实施手术前,主刀大夫却临时换成了其他大夫。手术后,李某被告知可出院回家休养,可当他回医院拆线时发现右膝肿胀明显,且异常疼痛,整条右腿也略显肿胀。医院检查后,告知李某手术不成功。后来,医院对李某进行了三周的多项康复治疗,但仍然不见好转。在多次和医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某将该医院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医院未将更换主刀大夫的信息告知李某,侵犯了李某的知情权,在这期间该医院对李某的诊疗也存在过错,因此应承担责任。据此,法院判令该医院赔偿李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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