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男子挥刀弑母被强制医疗
今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发生一起惨案,郭某因琐事用菜刀砍杀生母。后经鉴定,郭某患有精神和行为障碍,不承担刑事责任。考虑到郭某如再次发病可能危害公民安全,青羊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决定,对郭某实施强制医疗。这是自今年1月1日,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将被强制医疗写入新刑诉法以来,青羊法院首次启动这一特别程序。
惨案的发生源于郭某对母亲的偏见,他坚持认为母亲叶某偏心,因此郭某和母亲叶某长期关系不和。2012年,他就曾挥刀将母亲砍伤,之后叶某刻意和这个有精神问题的儿子保持距离。
“案发当天,我妈还曾躲在厕所不与他见面。”郭某的姐姐说。
郭某此前曾向警方供述,今年4月30日晚9时左右,他在弟弟家中遇到了母亲,当时母亲对他不理不睬,让他非常愤怒。想起之前的种种不和,心生恨意的郭某从厨房拿出菜刀,冲进母亲的卧室,朝她头颈位置连砍数刀后逃走,叶某后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当晚11点,郭某前往派出所自首。对于弑母事实,郭某供认不讳,他对民警说,母亲对自己关心不够,甚至干涉他的婚姻。
郭某妻子吴女士得知丈夫的弑母行为后,在家里翻出郭某此前的精神鉴定报告和药物赶到派出所解释,“他精神有问题,一直在吃药。”
5月1日,郭某被青羊警方刑拘。5月30日,司法鉴定中心对郭某的精神状况出具鉴定意见称,郭某患有脑损害导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对弑母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随后,青羊警方作出撤销此案的决定。
不过,该案并没有因此完结,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新刑法向法院提出对郭某强制医疗的申请。在法庭上,代理郭某出庭的吴女士说,丈夫一直在服用治疗癫痫病的药物,现在丈夫年纪大了,发病也越来越频繁。
经审查后,法院最终作出决定,同意对郭某实施强制医疗。主审法官称,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将被强制医疗,这一条款在今年1月1日首次被写入新刑诉法并生效。如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可在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法官表示,该规定可有效防止暴力犯罪的精神病人被当作罪犯对待;同时也防止了这样的精神病人再流入社会继续犯罪的可能。按规定,如果这些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因治疗病情好转,经医疗评估确无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病人近亲属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