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男方:,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儿子/女儿 。协议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协议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儿子/女儿由方抚养,随同方生活,方应于每月的日前向方支付儿子/女儿的抚养费元。
2、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 方可随时探望由 方抚养的儿子/女儿;方每可探望儿子/女儿次或带儿子/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 方;方应保证方每探望的时间不少于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2、房产:
3、协议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家具、家电等生活器具归方所有。
4、其它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协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除上述家具、家电、银行存款、汽车、房产外,无其它共同财产及债权。
2、协议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3、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协议双方各自享有和承担。
4、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