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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没破裂”不予离婚?15种情形算破裂

作者:郭军平律师时间:2017年08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79次举报

01

“熟悉”的案例


李先生跟赵女士结婚2年,结婚后因财务问题产生隔阂,感情一直不和,经常吵架。


赵女士对婚姻完全失望,想离婚,但李先生不愿配合她,因此,她于今年3月份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没什么证据来证明其感情确已破裂,未被法院准许。


赵女士问,她再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判离婚吗?


02

离婚有哪些方式?


首先,我们要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双方争议不大,成本低廉、效率较高,但因协议对双方没有强制执行效力,有离婚后不履行协议的风险。


另一种叫诉讼离婚,通常是双方无法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或另一方不知去向、事实婚姻离婚等情况。本期我们讨论的是诉讼离婚。


当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法院会判离婚。其它情形,法院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03

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04

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大抵有以下情形: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难以共同生活的。


3. 婚前隐瞒了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 一方欺骗对方,未同居生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5.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第二次起诉离婚(本案就是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来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但部分地区如天津要三次起诉离婚,特殊情形如一方重病等也并非二次起诉离婚就判离);


15.证实一方同性恋或性无能。


05

对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


可以。建议先去公安机关人口失踪,再凭人口失踪的报案记录起诉。法院将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文书。


06

女方在怀孕期、哺乳期或流产,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流产半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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