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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遗嘱继承 ——致龙凤律师的感谢信

发布者:龙凤律师|时间:2017年02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421人看过

一波三折的遗嘱继承

                           ——致龙凤律师的感谢信


  仅以此文感谢龙凤律师为我房产继承诉讼成功所做的努力。


  2016年2月,我的外婆逝世。在整理我外婆的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份公证遗嘱。在遗嘱书中,我外婆将老家长沙一套房改房留给了我。由于该行为属于遗赠,我必须在知晓遗嘱内容二个月内表态是否接受。为此3月份,我启程来到了阔别10余年之久的老家长沙。


  到达长沙以后,我找到了长沙市的公证处,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让我能够单方面过户位于长沙的房屋。可是现实却是,由于该房屋使用了我已故的外公的工龄,购买该房屋时外公已经去世,依据长沙市司法局的相关规定,我不能单独办理继承权公证,必须要我外婆的二个女儿,我妈和我姨妈共同确认,方可办理。


  因为我姨妈一直对老人不孝,如果和她正面交锋,她必然会狮子大开口,而且医疗丧事我已经支出了很多,短时间无力承担更多费用。正当我为此发愁,彷徨无助之际,我通过网络找到了龙凤律师。龙凤律师和我的第一次交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她作为一个新人律师,言辞非常小心谨慎。首先,她耐心解答了我的问题,并且告诉我,法律上这个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因为是外公死后外婆购买的。其次,龙律师并没有像我之前联系的律师一样乱开价格,而是要求看到材料以后再做决定。对此,让我感到非常安心。


  之后我又去长沙面见了龙律师,并正式提出委托。4月份立案,6月份开庭,一切都是那么井然有序。在审判结束以后,面对法官的一些质疑,龙律师在庭后仍然不遗余力地沟通,并且要求我准备一些新的证据来面对未来可能的新的诉讼。当我全部做到之后,10月份,判决终于下达了,房子归我一人单独继承。判决的下达也是龙律师不遗余力地跟进和催促,对此,我向龙律师表示感谢。


  此案一审宣判之后,双方没有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之后的过户由于长沙市不动产交易量变大,导致了一些波折,但是我最后还是办下来了,期间龙律师也不断问我事情的进展,看看还有没有能够帮忙的地方。现在我拿着新的不动产权证,感慨良多。


  龙律师的责任心,专业度和优秀的沟通能力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虽然她还是一个新晋律师,但是她的工作热情不比老律师差。案件委托给她,还是很让人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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