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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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新疆众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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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律协你这样做,真的算是娘家人吗?

发布者:任海涛律师|时间:2016年12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688人看过

律协作为行业协会,属于自律、自管的社会团体,其本身并没有“维稳”的权力和职责。那么,律协开始“维稳”是不是由律协承担了行政管理的职责呢?这是不是与律师协会的性质不符?作为行业协会,律协的“维稳”意图,是不是代表广大律师真实意愿,还是仅仅是律协“领导”的想法呢?


近日,陕西律师协会内部成立了维稳领导工作小组,其职能包括密切关注“维权”律师、包联“重点人”等。

在其下发的《关于成立陕西省律师协会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规定:“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均需在省律协报备。

这一做法遭到部分律师和学者的质疑,并明确表示:

“陕西律协这一行为‘影响很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律协作为社会团体和律师“娘家”,其主要作用是提供行业指引、保证律师独立性,而非高压管控。律协行使“维稳”的职能不合适,也不利于律师合法权益的维护和整个行业的发展。

中国的律师管理采取“两结合”的方式,即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的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其中,律师协会的功能主要在于保证律师行业的独立性、自律性和专业性,对律师的行政管理则属于司法厅局部。很多地方的律协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有着紧密的联系,甚至是两套牌子一套人马;而司法行政机关和政府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此次陕西律师协会强行“维稳”,不但从侧面反映了律协与司法行政部门的紧密关系,更还与律师的距离“渐行渐远”。律师对于律协而言,更多的只是每年的“会费”了;但即使是“会费”,也被用来“维稳”律师了,这也算是取之于律师,用之于律师吧。


延伸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陕西省律师协会章程》,陕西省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制定全省行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制定、实施行业规范和准则;

(三)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组织会员开展业务交流和理论研讨;

(七)对会员实施奖励和惩戒;

(八)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会员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九) 组织开展对外、对内交流与合作,扩大陕西律师的社会影响;

(十)宣传律师行业,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十一)协调与相关国家机关及其他组织的关系,提出与律师业发展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十二)鼓励和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十三)组织会员开展公益性活动;

(十四)建立健全会员执业保障体系;

(十五)指导市律师协会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对市级律师协会的章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六)发展会员福利事业,鼓励同业互助;

(十七)监督会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

(十八)依法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

(十九)办理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权和委托的事务;

(二十)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职责。

请问是谁赋予了“娘家人”这项金光闪闪,闪瞎眼的权力呢?反正没在以上职能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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