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林X和吴X系朋友关系,吴X希望能够和林X合伙经营美容店,多次与林X沟通,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林X支付了吴X60万元的投资款,双方经营期间,主要是吴X在打理,后林X发现吴X对于店铺的经营状况没有如实告知林X,林X决定退伙,经双方协商,达成了退伙协议,吴X承诺会将林X的投资款全部退给林X。但经林X多次找吴X催要,吴X迟迟不履行支付义务,林X无奈之下,只得委托本律师代理。
判决结果:
经法院判决,由被告吴X支付原告林X60万元投资款及利息,并承担本案的全部律师费及诉讼费。
律师点评:
本案属于一起合伙协议纠纷,由于合伙人之间内部产生分歧后决定退伙,本案的争议在于该款项原本属于投资款,在投资亏损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还款的义务。后法院根据原告林X提交的合伙协议书、还款协议,最终认定该投资款的性质已经转化为债权,被告吴X应当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并承担全部律师费及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