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说|容留卖淫被诉,为何判缓刑免于收监?——成都厉小加团队律师以案释法
一、案情简介:一宗小店、一项指控、一场刑事风险
邹某(化名,女)在本地租赁房屋经营一家足浴店。2021年10月以来,邹某在该场所内容留两名女子以每人次150元、200元的价格从事卖淫活动,并从每单中抽取30元、50元不等的提成,非法获利共计2130元。2022年1月17日,邹某被现场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因涉嫌容留卖淫罪,邹某于2022年1月18日被刑事拘留,2月23日被执行逮捕,5月14日被取保候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容留他人卖淫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待邹某的,本是收监服刑的风险。
二、办案经过:成都厉小加团队律师介入,把“从宽”落到实处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成都地区厉小加团队律师(四川蜀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介入辩护。面对已构成容留卖淫罪的既定事实,团队围绕“认罪认罚从宽+争取缓刑”精准发力:
促成如实供述与认罪认罚:邹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于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督促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及时退缴非法获利2130元,为从宽处理提供实质行动;
系统论证从宽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均应依法从轻或从宽处理;
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意见:结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论证对邹某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2022年7月5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审理。
三、案件结果: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免于收监
法院经审理,认定邹某容留二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综合其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于2022年7月26日判决:邹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退缴的违法所得213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这意味着:只要邹某在一年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不再违法犯罪,原判有期徒刑即不再执行——她无需与家人分离,仍能继续照顾家庭与生活。
四、律师观点:从“可能收监”到“缓刑回归”,靠的是“认罪+退赃+从宽”
成都地区厉小加团队律师对该案进行了专业复盘,其新颖观点总结如下:
观点一:此类罪名一旦构成,罪名争议空间有限,真正的胜负手在量刑。“认罪认罚从宽”是最现实、最有效的争取通道。
观点二: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是争取缓刑最“实打实”的筹码。金钱上的挽回与主观悔意的显现,能让办案机关看到改造可能性。
观点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构成完整的从宽组合拳。律师的价值在于把这些情节系统化、证据化,并精准落定量刑意见。
观点四:缓刑的意义不止于“不坐牢”。它让当事人守住工作、家庭与正常生活,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到个案身上的生动体现。
五、结语与提示
无论面对何种刑事指控,慌张无益,专业的应对路径才是关键。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临类似刑事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成都地区厉小加团队律师(成都律师推荐)。
厉小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