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秉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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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官方通知:因疫情防控造成窝工、赶工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人工、材料上涨由发包人承担超出风险幅度

作者:高秉明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66次举报

来源:各地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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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期,因为疫情影响,多地调整工程建设防控相关费用。


1、山东:因疫情防控造成施工降效、窝工,以及施工单位应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人承担;因人工短缺、交通运输不便等原因造成的人工成本和材料价格上涨由发包人承担超出风险服务的价格风险


2、吉林疫情防控期间确需施工的,所产生的疫情防控费计入工程造价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确需施工,导致工程费用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协商确定并办理经济签证或签订补充协议疫情防控费:已签证的,按签证据实计取。未签证的,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实际投入的作业人员数量,按55元/人/天计算(不包括核酸检测费用,据实计取)。


3、苏州窝工费用。因疫情防控导致建设项目停工未离场的工人及管理人员人数及天数,由发承包双方签证确认,足额计取。窝工费用计取税金后列入工程造价。疫情防控费用。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足额计取、包干使用。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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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相关费用的通知

鲁建标字〔2022〕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建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合理解决因疫情防控发生的各项费用,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编制规定》的总价措施费中增加疫情防控措施费

疫情防控措施费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核酸检测、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测温器具、隔离围挡、宣传展板、专职防控人员等费用。不包括出现疫情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封闭管理状态下人员隔离转运、停工等发生的费用。

二、疫情防控措施费不区分专业类别,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省价人工费为计费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见下表),该费用除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建设项目编制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时应包括该费用。

疫情防控措施费率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3.98%

4.21%

三、因疫情防控造成施工降效、窝工,以及施工单位应建设单位要求赶工所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工程造价,由发包人承担。发承包双方根据经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确定费用。

因人工短缺、交通运输不便等原因造成的人工成本和材料价格上涨,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人工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鲁建标字〔2019〕21号)相关规定,由发包人承担超出风险幅度的价格风险

四、因疫情防控造成施工单位人员滞留、隔离、食宿以及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停滞等发生的费用,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后,协商合理分担

五、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应急抢建项目宜采取成本加酬金模式确定工程造价。使用统一计价依据计价的,人工单价在省市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材料设备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计算,同时应计取疫情防控、赶工、降效等费用。

六、各市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及时发布定额人工指导单价,加快材料信息价格更新频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施工降效、窝工、赶工等费用计取办法和应急抢建项目具体计价规则,降低疫情对合同履约的影响。

各市要把疫情防控要求纳入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日常监管范围,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疫情防控费用计取、价格风险分担等进行重点监管,对未保障防控费用的建设单位和不落实防控措施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和信用惩戒。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1日


高秉明律师,男,1975年出生,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系,现任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曾获国家工商总局、中...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兰州
  • 执业单位: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0120********58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金融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