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群律师

  • 执业资质:1370120**********

  • 执业机构: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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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房子能否买卖?

发布者:周慧群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5日|分类:房产纠纷 |479人看过

“女律师讲故事”板块,是周慧群律师将自己录制的节目、接手的案件、接待的咨询,以“讲故事说法律”的形式向大家呈现,每个故事都是独特的,但却反映着普遍现象,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点有新颖、有难点、有争议、有期待,周慧群律师的风格向来都是把枯燥的法条,结合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希望每一个故事都能给你们带来帮助,这也是周慧群律师的初衷所在。

女律师讲故事九——老宅的秘密

周慧群律师正在老年人法律维权中心给老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人物设置和故事梗概

人物设置:

程秀兰:58岁,老伴早年去世,一个人带大两个女儿。大女儿成年后就去城里打工,已经嫁为人妇,小女儿留在身边,跟小女婿三人生活在一起。在外人看来,她为人强势,嫌贫爱富,好显摆,还有操不完的心。在人后,她内心脆弱,实际是个善良的,真心为孩子好的母亲。

大女儿:萧春萍,二十多岁就进城打工了,现在城里有了自己的家庭,每年七八月份都会回村祭奠父亲。

小女儿:萧家佳,一直跟母亲住在一起,但是因为丈夫不育,一直为生孩子的事儿苦恼。

小女婿:许有良,萧家佳的丈夫,疑心重,总担心媳妇会嫌弃他找别的男人,丈母娘一直夸赞的外地租户卢建新,就是他最大的怀疑对象。

卢建新:明着是程秀兰老宅的租客,其实是个刚出道的盗墓小贼,一心想着在老太太的宅子里挖出点什么值钱的东西。他的殷勤,被老太太误以为诚恳,恨不得招来做女婿!

故事梗概:

传说程秀兰的老伴祖上留了处老宅子,老宅子下面藏了宝贝,后来把考古队都给招来了,结果人家一勘探,根本啥都没有!可是身为城里人的卢建新却一直不明真相,傻傻的租下了这套老宅子,每年交着6万元的租金,财大气粗、花言巧语深得程秀兰的喜爱,和小女婿许有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没本事、不挣钱、小心眼、还害的萧家佳怀不上孩子,程秀兰真恨不得让小女儿萧家佳赶紧和许有良离婚,招卢建新当女婿。后来程秀兰病重,因小女儿也没什么钱,小女婿也指望不上,又不想麻烦已经在城镇里落户的大女儿萧春萍,而当时的卢建新又百般献殷勤,久而久之程秀兰就欠了卢建新高额的债务,为了不想在死后给两个女儿带来困扰,程秀兰在临终之前就擅自把老宅子卖给了卢建新冲抵生前的债务,买了老宅子,卢建新就大刀阔斧的开工挖地寻找宝贝,后来这事被萧春萍知道,坚决不同意让卢建新买了这房子,一纸诉状起诉了卢建新……


周律师法律分析

一、主持人:周律师,萧春萍称这老宅子也有她的份,母亲无权处分是这样吗?

【周律师说】是的,本案件中这老宅子呢是萧春萍的父亲祖上传下来的,父亲去世后并没有进行遗产分割,那么作为父亲的合法继承人,母亲程秀兰、女儿萧春萍和萧家佳均享有继承权,就这老宅子,三人形成共同共有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母亲无权单方处分。

二、主持人:可是毕竟卢建新和程秀兰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呀,难道签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吗?

【周律师说】在本案件中萧春萍确实不能以母亲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来主张合同无效,但是本案却有特殊之处,就是卢建新购买的房子是农村的房子,而他本身又不是村集体成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相互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村民的就属于无效的买卖,所以卢建新和母亲程秀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三、主持人:周律师,既然是无效合同,那么萧春萍是不是就可以要求卢建新返还房屋了呢?

【周律师说】还真不是,主要的原因就是卢建新已经把老宅子给翻建了,因为主张返还房屋是行使的物权请求权,而老宅子因被翻建而灭失,物权也就不存在了,但是萧春萍可以向卢建新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周律师寄语:现在农村的人想进城,城里的人却想下乡,想着在农村买个房子,种个菜,过个田园生活,可是农村的房子岂是说买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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