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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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欠货款六十万两年利息如何计算

发布者:涂军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190人看过


一、被告欠货款六十万两年利息如何计算

1、被告欠货款60万两年,利息按以下情形计算:

(1)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利息,但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否则超出部分无效;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不能主张利息,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如果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可按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1、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被告欠货款60万两年,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利息;没有约定的,不支持主张利息;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可按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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