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梦律师
申请人: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生,住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5908897360(代理人林律师)。
被申请人:XX,X,XX,XXXX年12月27日生,住云南省昆明市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1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被申请人保全财产线索为:
1、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为XXXXXXXXXXXXX的银行账户(申请人申请优先保全该银行账户);
2、被申请人位于昆明市XXX房屋一套。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人已经向贵院提起诉讼,该案已经贵院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藏匿或转移财产,切实便于和保证判决的执行,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1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申请人愿意提供担保。
此 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6年4月6日
下一篇
无
上一篇
不当得利代理词(林梦律师庭审材料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