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鹏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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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洪、叶某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翁鹏威律师 时间:2017年08月25日 65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本案是一个典型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因原告未能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以及就赔偿金额进行举证,导致其诉求被法院驳回。

2、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原告应当对侵权事实的存在以及赔偿金额负举证责任,否则就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所以当事人应当做好证据保全的工作。

3、对于证人的选择一定要认真审查是否具有厉害关系,能否直接证明案件代证事实。

4、作为被告,要认真审查原告的证据材料,审查证据三性是否存在问题。

翁鹏威律师(联系电话:15088973005)现就职于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积累了大量的案件处理经验。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温州
  • 执业单位: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320********2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