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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违约是否赔偿二次施工费

发布者:汪健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186人看过

  一、承包人违约是否赔偿二次施工费

  如果因为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致使对方进行二次施工,因此产生二次施工费的,承包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二、承包人违约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包人违约赔偿的标准需要以实际损失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违约行为致使守约方遭受二次施工措施费损失的,如果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双方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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