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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人在珠海买/卖房应注意什么?

发布者:唐琳君律师|时间:2017年04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 |992人看过举报

  文: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唐琳君律师

  这几年代理过很多澳门人的案件,涉及的问题集中在二个方面:一是房产,二是离婚。而今天最想对澳门人在珠海购房来说一说。珠海,由于与澳门相邻,某种程度上是澳门客户接触内地的第一个窗口,也由于二地陆陆相联,使得澳门与珠海的合作与往来非常频繁。澳门的房价在这几年,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十几年前的几千上万的房价,一跃变为过十万一平方米,不可谓上升不大,这样就使得澳门人越来越热衷于在珠海购置房产。最早在珠海买房的澳门人,能够取得一个免费的珠澳二地车牌,但随着房价的持续上涨,这样的政策也随之取消,对于仍然想在珠海购置物业的澳门人,更应当注意什么呢?本律师认为,主要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一、是否符合购房的政策。

  随着中国楼市的不同变化,各地都出台了不同类型的限购政策,在购买房产的初期,一定要了解清楚当时的购房政策,不要被销售小姐或者房产中介一忽悠,马上就交了定金,交了定金后,才发现自己不符合购房的条件,最后导致定金无法退回的情况。目前珠海的限购政策主要是针对144平米以下的房产,也就是说,澳门人如果买房,可以考虑购买的房产面积应当在144平米以上。

  珠海的限购政策如下:

  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自即日起,我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1.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等文件规定,实施限购措施城市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如下: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是否符合贷款的条件。

  澳门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购买房产或者是贷款买房。如果是一次性付款买房,仅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资金就好。如果涉及到贷款买房,就需要先了解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贷款的条件。如果不符合,那么在购房时最好慎重。为了避免因为贷款的问题,房产无法购买的情况,最好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清楚,一旦因为银行的原因无法贷款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的条款。如果没有相类似的约定,合同中有存在无法按揭需一次性付款的条款,那么,一旦按揭不了,您就需要准备资金一次性付款,届时无法履行,将导致巨额的赔偿责任。

  三、尽量不委托第三人代理卖房。

  有些澳门人出于来回珠海不便的原因,会委托给在珠海的第三人包括中介帮忙卖房。除非这个人是你非常熟悉的朋友,否则他可能从中赚钱高额差价。合同签订上,有可能不仔细审核,造成你非常被动的局面。

  四、对于中介费用,一定要看清楚再签名。

  暴力总会带来欺骗。这几年房产中介也不少人先富了起来,中介费用一般均在房价的1-2%,一套300万的房子,可想而知中介费用多么可观。所以中介会想方设法把房子(一手或者二手)卖掉。他们有一些,并不会提醒你可能存在的一些购房障碍,只想着把中介费先赚到手。所以对于中介所说,尤其是合同中所写,而中介却做出了不同于合同的解释,一定要多向律师咨询或者请律师一起陪购,以避免交易过程中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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