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晓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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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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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能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发布者:曾晓凤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391人看过


离婚时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能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一般不予支持。但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变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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