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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晓凤律师
执业资质:1440320**********
执业机构:广东文武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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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曾晓凤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9日|分类:债权债务 |459人看过
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2013)执他字第14号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2)皖执他字第00050号《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你院报告中所述事实情况,被执行人吴某某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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