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晓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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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如何保障?

发布者:曾晓凤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309人看过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

探望权如何保障?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发生探望权纠纷,首先应由双方当事人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对探望的时间、方式,探望期间双方对子女的安排等进行协商,无法协商一致时,尤其在直接抚养一方无故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时,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作出判决。如果直接抚养一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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