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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抚养费如何争取?怎么支付?

发布者:怀向阳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196人看过

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会成为继是否离婚的焦点,抚养费的给付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常见的争议问题时子女抚养费支付的年限和支付金额等问题。


抚养费纠纷时至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附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时,由于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而引发的纠。被抚养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就此问题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抚养费?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民法典1067条》)

(2)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民法典第1085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二、抚养费都有哪些费用?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42条)


三、抚养费的数额怎么认定?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49条)


四、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是否可以约定?

(1)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通过离婚协议进行约定,婚内抚养费也是可以通过协议进行约定的。但约定一方承担未成年子女全部抚养费的,其抚养能力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可以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五、抚养费支付到何时?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当然除上述情况外,还会出现成年的在校学生因不能负担自己的生活费用要求抚养费的。笔者认为,结合现今的社会情况,成年的在校学生负担自己的全部费用确有困难的,父母应当予以帮助。


六、约定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可以再起诉增加吗?

原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可以起诉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中也许因感情问题夫妻双方的矛盾会不可调和,可孩子是无故的,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父母也许会有意见,但目的都是为了孩子好。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别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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