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向阳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房产继承过户

发布者:怀向阳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9日|分类:房产纠纷 |277人看过

一 继承过户,需要的资料: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所交税费有:

  1.手续费

  2.印花税

  3.测绘费


二 办理公证。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三 办理过户。


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资料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民商二部主任律师怀向阳,专注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以上内容是有关《房产继承过户》的介绍,如您还有问题或者需要法律服务,可以联系我或者与我面谈,我都将会为您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