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拥有出来的自由。中国婚姻法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并不是对离婚自由没有限制,不是说离就离,准予离婚是有原则的,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这3种人去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1.如果女方处于孕期、分娩后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之内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怀孕期内(指女方从受孕之目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在此3个时间段,男方是不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2.军人的配偶
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措施。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的配偶很难离婚;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暴等,具有这些过错行为的,军人的配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3.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原告的如果原告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说调解和好的案件,在6个月之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是不可以再一次去起诉离婚,必须要等到6个月之后才可以再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
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民商二部主任律师怀向阳,专注婚姻家事领域,以上内容是有关《几种不允离婚情形》的介绍,如您还有问题或者需要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可拨打我联系我或者面谈进行详细咨询,我都将为会您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下一篇
因婚外情赠与的财物可以要求返还吗?上一篇
抚养费所有法律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