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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变更的方式具体有几种?

发布者:怀向阳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237人看过

摘要: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遗产也划分了相应的顺序,第一顺序就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当事人是死者,法律意义上当事人的子女那就有权第一顺序继承遗产。那么,遗嘱变更的方式具体有几种?

变更或者撤销遗嘱的方式有明示和推定两种:

明示方式。遗嘱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方式变更或撤销遗嘱。这种方式下遗嘱人应当以法律规定设立遗嘱的几种法定方式进行。但应当注意,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

推定方式。推定为遗嘱人撤销遗嘱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即推定后立的遗嘱变更或撤销了前面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

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份灭失,或所有权发生全部或部份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份被撤销。

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了原来所立的遗嘱。至于遗嘱人是否在后来又立有新遗嘱不影响推定的效力。

法定继承关系中的子女和父母又不是简单的亲生的、有血缘关系就行。还是要看是否有抚养关系,那是否有抚养关系就变成了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的关键要素。那如何才算是抚养关系呢?从法律层面来看,继子女和继父母的抚养关系主要体现在这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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