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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契税滞纳金怎么算的?

发布者:怀向阳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0日|分类:房产纠纷 |234人看过

摘要:滞纳金就是对没有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照滞纳天数以及收滞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的款项,这是纳税人由于占用了国家税金而必须要缴纳的补偿金额。那么,购房契税滞纳金怎么算的?

购房契税滞纳金怎么算的

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3、根据国税发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 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相信看了这篇文章,您对于购房契税以及契税滞纳金怎么算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也能够带你少走一些弯路,少一些购房纠纷,在这里小编也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需要缴纳购房契税滞纳金的时候一定要足够重视,拖欠过久后产生的滞纳金数目可是不容小觑的,期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协助。

购房契税通常即是指房子权发作改变时,就当事人所订的契约按房价的必定份额向新业主(产权接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的税收。它通常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化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契税的交税责任发作时间是交税人签定土地、房子权属搬运合同的当天,或许交税人获得别的具有土地、房子权属搬运合同性质凭据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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