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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发布者:怀向阳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0日|分类:房产纠纷 |875人看过

  摘要: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是我们生活中必须要处理的一种社会关系。与邻里关系相关的纠纷就是相邻权纠纷。那么,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呢?

  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在我国,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处理相邻纠纷时,应从团结互助、互谅互让出发,兼顾相邻各方的利益,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2、有利于生产的原则。发展生产,繁荣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因此,在处理相邻纠纷时,应从有利于生产出发,保护群体的生产积极性,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的正常发展。

  3、方便生活原则。相邻各方在行使相邻时,应为对方提供方便,不得为个人私利给对方制造方便,不得为个人私利给对制造困难,设置障碍,使对方无法正常生活。

  相邻权的典型特征

  (1)、 相邻权的主体是相互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即相邻权只能在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之间发生,这种权利主体既包括不动产所有人,也包括不动产占有人、使用人。

  (2)、相邻权的客体是相邻各方提供的便利,而不是相邻的财产。一方有权利取得方便,他方有义务提供方便。

  (3)、相邻权是一种从属性的权利。相邻权不能独立存在,是从属于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特权的从权利。它随不动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设立、变更、终止而设立、变更、终止。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邻居间的相邻权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其实,有些相邻权纠纷看似处理方法很简单,但是在实践中往往有不可操作性。一方面处理相邻关系需要靠法律的调节,另一方面也要靠邻里之间的尊重,这在处理相邻权纠纷中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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