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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的程序有哪些?

发布者:怀向阳律师|时间:2016年02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347人看过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债务清偿原则

  (1)限定清偿原则

  (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

  (3)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遗产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三)遗产的分割

  1.遗产的分割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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