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向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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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班路上遭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发布者:怀向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683人看过

问:

王某是某公司正式职工,在今年9月某天提前下班的途中被一汽车撞伤,汽车司机肇事逃逸。事发后,交管部门对该交通事故做出责任认定,认定王某对该事故不负责任。后经王某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王某所在公司认为,王某行为属于早退,对工伤认定有异议。请问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吗?

劳动工伤律师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例及有关解释并没有规定“上下班”时间必须是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因此,职工提前下班遭遇车祸也应属于工伤。

职工提前下班是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违纪处理,而是否构成工伤则是个严格的法律问题,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因为职工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拒绝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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