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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就餐时食物中毒该怎样索赔

发布者:怀向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消费权益 |747人看过

对于餐馆、饭店等餐饮行业所销售食品的卫生和质量,我国《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都有明确规定:首先要有消费者中毒事实的发生,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与造成损害的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不管其有无过错。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

(1)与该餐馆协商;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

(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可以要求索赔的范围包括:

(1)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2)由此造成残疾的,应当支付残疾人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由此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4)对此造成重大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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