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秀秀律师网(华律网推荐认证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法律咨询热线:13517271450
姚秀秀律师 近期帮助过:21074 网站积分:31781 好评率:100% 一对一咨询
手机:13517271450(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传真:
邮箱: 执业证号:1420120********91 执业机构: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
更多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律师介入,女方成功... 【案情简介】 男女双方通过相亲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男方婚后投资失败后一蹶不振,午夜偏逢连漏雨,男方的父亲...2024/1/4 9:33:13【成功案例】仅有收条无转账凭证...2023年年初,吴女士由于疫情公司经营困难,征信破产,为了维持运转无奈找小额信贷公司借款13万,月利息2%,已支付高额利...2024/1/2 17:04:07【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2004年,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登记结婚。2005年11月,生育一女。孩子6岁之前由男方父母照顾,6岁至今,均是...2023/10/27 14:04:53
2021-05-24律师很耐心,问的问题回答的很详细2020-04-212019-07-08帮助很大2019-06-01还不错2019-05-31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疑难想寻求姚秀秀律师帮助,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姚秀秀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姚秀秀律师电话(13517271450)寻求帮助。

成功案例 goodcase

房产合同纠纷:原告与我方被告在政府发布拆迁公告前已经达成买卖协议,顾讨要房产不成立

发布者:姚秀秀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09时46分 | 已阅读: 801 | 我要评论(条) | 举报

2019年4月9日,原告匡XX(乙方)与被告XX(甲方)经第三人武汉XX房产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丙方)居间介绍签订了《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武汉市硚口建设大道XXX号出卖于...

律师观点分析

2019年4月9日,原告匡XX(乙方)与被告XX(甲方)经第三人武汉XX房产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丙方)居间介绍签订了《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武汉市硚口建设大道XXX号出卖于原告匡XX,建筑面积83.72平方米,房屋交易成交价为XXX元。

另查明,本案案涉房屋位于硚口宗A地块,2019年6月,武汉市硚口城区改造更新局向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委、区规划分局、区房管局、区工商分局等相关单位发布《关于暂停办理宗关枢纽西片A项目相关手续的函》,就该片区内暂停办理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匡XX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38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匡XX负担。

律师认为:1、关于合同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2019年9月2日,被告XX通过第三人武汉XX房产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表达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思,被告XX认为原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合同已经解除。顾原告起诉我方不成立,驳回原告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