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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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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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分享上大学的子女可以要求离婚父母支付抚养费吗?

发布者:陈惠斯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2日|分类:私人律师 |419人看过


上大学的成年子女可否依据父母的离婚协议约定向父或母主张大学期间的抚养费和教育费?

 

【裁判规则】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对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时间的约定不违反该条法律规定,且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不违反其他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在校就读的大学生,无收入来源,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子女在大学期间必要的生活费及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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