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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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离婚后,孩子归我抚养,现对方未按照我们离婚协议的内容给付给孩子抚养费,我能否以我的名义起诉对

发布者:陈惠斯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336人看过


我与前夫离婚后,孩子归我抚养,现对方未按照我们离婚协议的内容给付给孩子抚养费,我能否以我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给付抚养费?

不可以。抚养费纠纷应当由孩子以原告的名义起诉,但因为其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需要由你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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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

《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由于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将直接影响其所实施的诉讼行为的效力,因此法院需审查诉讼代理人是否有法定代理权,代理人应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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