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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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录音证据时应注意的事项

发布者:杨德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综合咨询 |2622人看过

    制作录音证据时应注意三个方面:一、在录音时不能违法,也就是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并保留证明录音手段合法的证据。谈话内容不要涉及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也不要采用要挟或诱导的口吻,更不要故意设置陷阱,套取录音资料,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被采信。二、录音时要把谈话的内容录得清楚完整,避免听不清谈话的内容,谈话过程中交代一下时间地点明确各方谈话者的身份和与谈话事实的关系,在谈话中尽量使用全称,用以增加录音的关联性和可信度;三、录完音后一定要保留原始的载体,而且不要进行删改,防止录音证据出现疑点失去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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