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被告人陈某为被害人叶某的儿子介绍工作,称是事业单位的工作,先让其儿子做临时工,并出具书面承诺一年内转事业编制,若不转则全额退款。为此被害人支付了陈某18万元,实际收取9万元。一年之后,被害人的儿子并没有转正,被害人寻找被告人陈某要求落实转正一事,但陈某避而不见也不予以答复,因此被害人报案,控告被告人诈骗罪。
律师点评:该案的性质究竟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这是一个值得分析的问题,被告人的的承诺中也明确表达了,如果不能转正,则全额退款。既然如此,被害人完全可以向被告人主张退款,这可以视为是民事纠纷而非刑事案件。而这份承诺是否是欺诈的手段,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认定刑事案件的关键。本案最终的判决结果是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