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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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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

发布者:何翠特邀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5日|分类:法律顾问 |582人看过

失火罪的成立要求引起了火灾,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危害了公共安全。根据立案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失火罪的结果要件: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10户以上家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果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失火行为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没有侵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与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也不能认定为失火罪。

立案标准:

第一条 [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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