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
第二百零二条【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 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立案标准:
第五十三条? 〔抗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鉴于抗税性质重于逃税,因此,刑法对抗税罪之构成没有规定以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作为定罪的量化标准。但是,抗税案件的情况也是比较复杂的,虽然方法都具有暴力、威胁性质,但是程度大小不等,有的相差较大。虽然刑法未规定以数额较大为定罪标准,但是,数额大小是影响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的重要因素,处理任何经济犯罪案件都不能不予考虑。因此,我们认为,像处理任何犯罪案件一样,必须注意把握犯罪的本质特征,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的、综合的分析,考察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对于暴力、威胁程度显著轻微,拒不缴纳税款数额较小,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根据《刑法》第条的规定,应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