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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区别

发布者:蒋艳超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税务 |3464人看过

1、简单的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颁发给法人组织的,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营业执照》是颁发给非法人组织的,如: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通过这一名称的差异我们就可以判断出组织的法律性质。严格说来《公司法》的表述是不够准确,《公司法》表述成《营业执照》,其实应该准确表述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做法律文件时一定要表述准确。把一个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表述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就得出洋相了。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表述成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表述成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均分为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的,每个企业只核发一个,应当置于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的位置,否则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副本为折叠式的,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多个。副本一般在外出办理业务等时使用,如:办理银行开户、企业代码证、签订合同、参加诉讼等等。副本复印件盖上企业行政公章就可以当原件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也是企业设立以及历次变更是否完成工商登记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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