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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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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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者起诉离婚的 法院是否会主动调查?

发布者:蒋艳超律师|时间:2017年02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448人看过

 如果到法院起诉离婚,其中一方提出对方与第三者同居,法院会不会到当事人的住所和单位进行调查?还是直接开庭?

  律师回复:

  请法院调查得写申请,写明理由,法院原则上不主动调查,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

  律师回复:

  法院一般是不会调查取证的,在下列情况下除外:

  1、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的情况为:

  (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为: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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