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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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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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诽谤自己但很难搜集证据怎么办?

发布者:蒋艳超律师|时间:2016年10月02日|分类:刑事辩护 |446人看过

问:法官您好,有人通过网络传播恶意捏造的事实对我进行诽谤,我又很难搜集到证据,请问刑法对于此种情形有何规定?

  答:如果情节严重就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刑法修正案(九)对该条也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是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可见,你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自诉,如果提供证据确有困难,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作者单位: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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