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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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的差别

发布者:蒋艳超律师|时间:2016年09月11日|分类:债权债务 |255人看过

问:我借了几万元给朋友,当时他没写借条,只写了一张欠条,也没写还款日期,请问,借条和欠条有何区别?

答: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所以你应该在该欠条出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问:我朋友在三年前向我借了五万块钱,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我几天前向朋友催要时,朋友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请问,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借款没有约定清偿期限的,权利人可以随时要求义务人还款,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所以,你几天前要求你朋友还三年前向你借的五万元钱,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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