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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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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者:蒋艳超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776人看过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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