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具体分析一下。
1、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以上便是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在发生医疗过错时,我们可以根据这个标准再结合自己的相关情况来获取赔偿,从而很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以及作为诉讼的依据和索赔的依据,减少医疗过错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医疗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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