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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锋律师
执业资质:1440620**********
执业机构:广东朗仁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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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智锋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4日|分类:离婚 |274人看过
小陈和小张谈恋爱了3年,最近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小陈送给了小张10万元的彩礼以及金手镯,但是双方在在结婚登记前发生矛盾以致婚约取消,小陈要求小张返还彩礼,但小张拒不返还。小陈无奈诉至法院。到底给付的彩礼能不能退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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