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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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报告现侮辱性字眼,谁该为此担责?

发布者:李智锋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8日|分类:行政复议 |239人看过

2021524日,江苏省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表示不当信息为与房女士有借贷关系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传,该公司此前因相同问题被多次约谈。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此举涉嫌侵害当事人名誉权,依法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还可能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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