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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否应对肇事逃逸车辆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发布者:李飞律师|时间:2016年09月26日|分类:交通事故 |722人看过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肇事车辆逃逸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以事故责任划分清楚为前提条件。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在本案中,无论肇事司机是谁,都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即使能够证明原告张某存在过错,肇事司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无论肇事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只要是由于机动车的驾驶行为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无论具体的驾驶人员是谁,保险公司都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负有无条件赔偿义务,同时,法律也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虽然肇事车辆逃逸,无法确定肇事司机是谁,但肇事司机应当承担责任是可以确定的,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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