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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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中的责任承担问题

发布者:李飞律师|时间:2016年09月25日|分类:人身损害 |589人看过

   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雇员向雇主提供给劳务并由雇主给付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谓雇佣关系指,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实生活中这种关系大量存在,如维修,翻建房屋,护理病人,收割庄稼等,在从事雇佣关系中,如发生致第三人人身损害,该如何处理?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只有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之人损害的情况下,雇主在承担连带责任后才可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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